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及法律规定

台州黄岩律师 2025-04-20
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及法律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及其实施条例,不动产初始登记指的是在不动产首次取得合法权属的情况下,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进行的最初登记。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主要包括:1.准备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明、规划确认文件、身份证明等;2.提交申请至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其分支机构;3.审查和实地调查;4.生成权籍调查报告并核定房产信息;5.审核通过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第四十二条:不动产首次取得合法的权属,在交易地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者其分支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45条:申请人应当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包括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依法可以证明权属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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