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台州黄岩律师
2025-04-09
被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公民在受到刑事处罚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和法定规定,裁定其失去享有政治权利的状态。这种处罚不仅影响个人的人身自由,还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暂时剥夺。在中国法律体系中,被剥夺政治权利主要包含:一是不得担任国家机关的职务;二是不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不得参加国家事务的讨论和管理。具体到个案,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在判决书中明确是否附加此项处罚,并规定其期限。在服刑期间,相关人员须遵守法规,不得参与任何可能触犯政治权利限制的活动。此外,执行期间如有悔改表现良好,或符合特定减假条件,也有可能提前恢复部分权利。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自由和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4条:'被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公民在受到刑事处罚时,依照法律规定丧失以下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三、参加国家事务的讨论和管理的权利。'
上一篇:起诉离婚时没有进行财产分割咋办
下一篇:暂无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