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关于轻微交通肇事处理办法

台州黄岩律师 2025-04-08
咸宁市关于轻微交通肇事的处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轻微交通肇事通常是指造成人员轻微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较小的交通事故。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首先需要确保现场安全,不应擅自离开现场,同时应当及时报警。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等。这些条款明确了交通事故后的义务和处理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轻微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较小的,事务性保险费、商业保险费以及自保额部分除外,由碰撞各方的责任按照协议或者有关法律、规定的约定确定;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责任并作出判决。第四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范围限于以下几项:一、医疗费用;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营养费;五、特殊治疗费;六、丧葬费;七、被扶养人生活费;八、交通费;九、住宿费;十、救护车辆运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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